一项审计催生两项制度——吉安市财政局出台措施加强资金管理

06.12.2018  12:41

  2018年3至4月,吉安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的同时,更加注重促进中央令行禁止和保障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提出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建议。

  审计针对市财政存在部分支出预算安排不够合理、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执行率偏低、部分专项资金未作分配和结余资金收回统筹后形成二次沉淀等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及存量资金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等审计建议。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积极分析问题成因,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研究出台了《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快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和《吉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从制度层面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通知》明确,要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抓紧细化落实年初未分配到部门的预算,加强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全面做好机构改革经费保障和资金拨付等工作。

  《规定》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范围和原则、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审批、专项资金的下达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等五个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

  两项制度的出台,对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吉安市审计局 汤梦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