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还水库一湖碧波 大中型水库水质达标率近九成

13.01.2015  01:00

  本报吉安讯 (江西日报记者杜金存 实习生李军)1月9日,吉安市境内的银湾桥水库和梅塘水库碧波荡漾,偶尔有一群小鱼在清澈的水里游过。此前两水库饱受附近养猪场污染。今年,养猪场建立了沼气池及污水处理设备,污染问题得以解决。最近几年,为还水库一湖碧波,吉安市开始铁腕整治违规养殖场,规范水库养殖行为,保护水库水质。经过整治,46座大中型水库水质达标率近九成。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吉安一些水库被承包,实行水面立体开发规模养殖。部分养殖场出于成本考虑,无配套的污水和粪便处理设施,一些养殖户将库区内养殖场的猪、禽粪便直排水库,造成水库水体发臭。水库水质的污染已危及水库周边及下游村民饮用水安全。

  为彻底扭转这一局面,吉安市决定规范水库养殖行为,组建了专门的整治小组,出台了《水库水质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大中型水库整治要求两年内全部完成,小中型水库则须在一年内完成整治。并明确提出两项要求:一是不准直接排放掺杂化肥的养殖污水,二是不能向水库直接排放动物粪便。每隔一段时间,水利部门会对水库水质进行检测,必须限期达到标准,否则将取缔养殖场。为了达到整治要求,一些养殖场建立了沼气池,既可减少污染,又可将动物粪便回收利用。一些水库承包合同到期的,将不再续约,并且在水库旁边划定禁养区,使水库回归人放天养模式。

  据了解,截至目前,吉安有278座水库退出肥水养殖,去年底公布的最新水库水样检测报告显示,送检的46座大中型水库,水质优于或者符合Ⅲ类水标准的40座,占87%,其中Ⅰ类水3座,Ⅱ类水7座,Ⅲ类水30座,分别占6.6%、15.2%和65.2%,整体水质达标率达87%,比治理前提高了5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