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开展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行动

20.10.2014  20:29

为进一步规范露天采石场的开采秩序,提升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水平,彻底改变露天采石场“散、小、乱”现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近日,吉水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展开,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及相关乡镇的职责,下发了《吉水县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此次行动严格新建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条件,对最低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年或小于本地区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等7类新建露天采石场一律不予批准。对露天采石场实现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要求露天采石场的数量要在2012年底基数上减少20%。切实加大现有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工作力度,对年开采规模小于10万吨的、无正规设计或未按设计要求开采的等12类露天采石场,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规建设行为,对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等证照、擅自开采的,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等5类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同时,切实强化爆破作业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