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对高校造假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去年9月中旬至10月底,湖南省属高校巡视组对吉首大学、怀化学院和湖南师范大学开展了常规巡视,对湖南科技学院开展了专项巡视。巡视发现,该四所院校均不同程度上存在违规出国、弄虚作假、超职数配备干部、科研项目申报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1月18日红网)
在不少人心中,大学是传播知识、教书育人、潜心科研的一方“净土”,更应是遵章守纪、践行道德、弘扬文化的“标兵”。可以想像一下,当学校教师为了所谓的“行政级别”你争我夺,“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之责谁又来承担?当学校为了一己之利,在学术、资金上造假,学校、老师诚信何在?如此“言传身教”,学生如何德才兼备?当出国、超标准用车、超标准接待等奢侈之风大肆其行,勤劳、节检、奋斗的优良传统又怎能弘扬?中华文明又该如何传承?
从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被曝造假,再至清华大学教授刘辉教授职务被撤销,每当高校造假事件一发,都不断挑动着人们的视觉末梢,成为了新闻舆论的“沸点”。人们之所以如此关注,一方面,源于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常言道: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关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命脉”,关系到民族昌盛、国家富强,如果教育“颓废”,一切发展将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中华民族从古至今都有尊师重教的美德,“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一直以来,无私奉献、默默耕耘、克己奉公、光明磊落是教师的代“名词”,形象高大、传递“正能量”的师者刹那间成为了媒体、舆论口诛笔伐的对象,公众又怎能不惊诧?
高校造假,从小的方面来说,抹黑的是学校的脸面、声誉、形象,对学校未来的发展、前途百害而无一利;从大的方面来讲,关系到诚信体系建设、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法治社会的进程。因此,于高校而言,无论是涉嫌超职数配备干部,学术腐败,还是公款消费……这些,不仅与当前反“四风”背道而驰,任其发展,人民群众对于教育工作的信任、支持也将会消失殆尽,教育工作的基础地位将岌岌可威。
很欣慰,此次省委巡视组向高校“亮剑”,彰显了省委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将高校造假等行为公示于众,不仅及时回应了群众期待,更能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对他校也是一种警示和震慑。然而,正如习近平、王歧山等领导所言,“作风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由于利益多元、诉求多样,一些人为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往往会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因此,对高校造假行为更应该严惩不贷。除了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外,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构建一张完备的监督体系、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权力制约……更显得重要和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