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被“炒” 公司被告上法庭赔偿3万元
23.08.2015 02:27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一家公司在得知公司唯一员工李女士怀孕后,突然通知其变更办公地点,“否则视为主动离职”。为此,李女士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因不服仲裁裁决,该公司诉至法院。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认定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应当向李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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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2015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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