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5.03.2015  15:17

为合理保障我市原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原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8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全市2015年度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此次全市共申报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209家,职工(退休及内退人员)人数19835人;困难企业46家,职工(退休及在职人员)人数2743人。其中:关破改国有企业172家,职工人数17075人;关破改大集体企业21家,职工人数1089人;关破改农林水企事业单位13家,职工人数378人;关破改农垦企业3家,职工人数1293人;困难国有企业10家,职工人数500人;困难大集体企业27家,职工人数1650人;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9家,职工人数593人。

通过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申报工作,我市2014年共争取财政补助资金4635.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685.7万元,同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950.2万元。(记者陈琳 通讯员李建平)

来源:新余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