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05.12.2014  19:54

   重点

   习近平论宪法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12月4日)

11月5日,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新入职的四名工作人员面对国徽,手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 本报记者 林 君 摄

  《宪法》被摆放在书店显眼的位置。本报记者杨继红摄

  (制图:杨静)

  宜黄县凤岗镇龙和村推出“一村一律师”制度,为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本报记者林君摄

  莲花县琴亭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宪法和选举法、代表法。本报记者林君摄

  赣县人民法院举行庄严隆重的法官宣誓仪式,全体法官胸佩法徽,面对宪法,庄严宣誓。马达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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