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规定,现对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目录、附表、附件目录进行公示。本公示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止,期限十天。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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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地博评报字[2015]第0412号
摘 要
评估对象: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
评估委托人: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评估机构: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出让“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按照国务院令(第242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0)309号《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该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价款公平、合理的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
评估方法:勘查成本效用法
评估参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评估确定“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勘查区由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完成的地质工作的实物工作量如下表所载。
序号 | 工作项目 | 单位 | 设计工作量 | 完成工作量 | 完成率 |
1 | 1/万地质草测 | km2 | 1.46 | 1.46 | 100 |
2 | 槽探 | m³ | 500 | 492.3 | 98 |
3 | 浅井 | m | 20 | 20 | 100 |
4 | 基本分析样 | 件 | 50 | 51 | 102 |
5 | 岩矿鉴定 | 件 | 2 | 2 | 100 |
评估计算的直接勘查成本现值9.70万元,间接勘查成本现值7.71万元,勘查成本现值17.41万元,工程部署合理性系数f1取值1.1、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f2取值1.09、勘查工作效用系数F为1.20。
评估结论:本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评定估算,确定“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的价值为¥20.8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零捌仟玖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本评估报告需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送备案后使用。
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超过一年使用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内容,应认真阅读该探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梁军(矿业权评估师)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姓名 证书编号 签字
屈理程 协20050527
梁 军 协20010285
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目 录
摘要
一、正文目录
1. 评估机构 6
2. 评估委托人与地质勘查单位 6
3. 评估对象和范围 6
3.1 评估对象 6
3.2 评估范围 7
3.3 以往评估史及开发情况 7
4. 评估目的 7
5. 评估基准日 8
6. 评估依据 8
6.1 法律及法规依据 8
6.2 行为及产权依据 8
6.3 地质矿产信息以及其他依据 9
7. 评估原则 9
8. 评估过程 9
9.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10
9.1 勘查区位置与交通 10
9.2 勘查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地形地貌 10
9.3 勘查区地质工作概况及地质勘查成果 11
9.3.2本次工作情况 12
9.4 区域地质 12
9.5 矿区地质特征 13
9.5.1 地层 13
9.6 矿床地质 14
9.7资源量估算 18
10. 评估方法 19
10.1 对评估所依据资料的评价 19
10.2 对评估对象的评价 19
10.3 评估方法的确定 20
11. 评估参数和指标的选取与确定 20
11.1 有关评估参数确定的原则 20
11.2 有关实物工作量的确定 21
11.3 实物工作量的现行价格 22
11.5 勘查工作效用系数 23
11.6 探矿权价值计算 24
12.评估结论 24
13.评估假设 25
14.特别事项说明 25
14.1 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 25
14.2 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25
14.3 评估结论有效的其它条件 26
14.4 其他说明 26
15.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26
16.评估报告日 27
16.评估责任人 27
二、附表目录
附表1: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附表2: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勘查直接成本现值计算明细表(地形地质测量);
附表3: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勘查直接成本现值计算明细表(槽探);
附表4: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勘查直接成本现值计算明细表(浅井);
附表5: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勘查间接成本现值计算明细表(岩矿测试);
附表6: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勘查间接成本现值计算明细表(岩矿鉴定);
附表7: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勘查间接成本现值计算明细表(其他地质工作);
附表8: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勘查直接成本现值计算汇总表;
附表9: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勘查成本现值计算汇总表;
附表10: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效用系数评判表。
三、评估机构资料
1.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评估机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证书;
3.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4.矿业权评估师自述书;
5.评估机构承诺函;
6.关于矿业权评估报告及其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四.评估委托方资料
1.《评估委托书》(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2月3日);
2.《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公开出让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的通知》(赣国土资核[2014]471号,2014年5月22日);
4. 预查工作《委托书》(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6月9日);
5.《承诺书》(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2015年1月21日);
6.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预查《矿产资源勘查设计评审意见书》(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7月18日;
7.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预查《矿产勘查野外验收意见书》(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10月10日;
8.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预查《矿产资源预查报告评审意见书》(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11月29日);
9.《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预查报告》(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2014年10月);
10.江西省铅山县东坞垄高岭土矿区实际材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