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镇地下老旧管线改造

10.10.2014  09:55
      日前,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网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今明两年各市、县要基本解决城市积水内涝,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镇地下老旧管线改造,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地下管线体系。
      江西省政府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统筹建设模式,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切实做到保障排水安全、消除城镇内涝,实行雨污分流、规范管线建设,今明两年各市、县要基本解决城市积水内涝;推进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完成污水管网“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新城区地下管线同步建设,老城区地下管线逐步改造;推进架空管线下地和对供水供气老旧管网改造;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示范。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镇地下老旧管线改造,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地下管线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实行属地负责,由城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2014年底前完成规划区范围地下管线普查。2015年底前,各市、县要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专项规划和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基本完成易涝区段排水设施建设改造。
    《实施意见》要求,抓住当前棚户区改造的机遇,把雨污分流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旧城雨污分流改造中,原有的合流制排水管网,经校核符合要求的,可作为雨水收集系统,重新建设污水收集系统。严格实施接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杜绝雨、污管网相互混接。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做到建成一个、销号一个,严把管材质量和工程质量关,污水管网建成后要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闭水试验。
        对年久失修、危害公共安全的供水、供气老旧管网要制定改造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全部完成,对违章占压、与其他地下管线交叉等影响安全的供气管网要立即组织整治或改造,保障供气安全。
      加大对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地下管线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比例。积极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支持地下管线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等部门要结合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地下管线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并优先将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列入投资计划。
      江西省政府责成建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为成员单位的省地下管线建设工作联席会制度,协调推进全省城镇地下管线建设工作,把城镇地下管线建设工作纳入城镇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