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处近现代建筑列为省重点保护
13.07.2015 13:2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本报讯 (记者刘芝毅 通讯员王纪洪)保护性建筑内容丰富、涵盖面广,保护这些建筑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文物、建设、房产、国土等多个主管部门联合行动。7月10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把已公布的第一批156处优秀近现代建筑纳入保护性建筑工作重点,将这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保护性建筑作为重点普查对象,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普查、认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保护名录。
我省要求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保护性建筑保护工作,建立多部门参与保护的有效工作机制。南昌、赣州、景德镇等3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较多的城市,要在11月底前制定完成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行动计划。其他城市要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
我省要求各地重点加强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禁止大拆大建、拆古建新,不仅要对保护性建筑的建筑本体进行保护,还应当保护其历史环境、整体风貌和空间特色。对受损较严重、亟待修护的保护性建筑,尽快形成保护方案,组织开展抢救工作;对受损较小的保护性建筑,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抢救措施,及时进行修缮;同时加强道路、给水、排涝、电力、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正确处理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和保护性建筑保护的关系。
我省强调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坚决制止拆毁、破坏保护性建筑的行为,加大对破坏保护性建筑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此举有利于促进全省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发展,传承城市历史文脉,提高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3.07.201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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