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社会转型期的病理切片

22.02.2014  12:24

2月18日,舆论关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宣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的指示精神,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微@上海二中院直播庭审过程。审判长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4月16日15时23分,林森浩投毒杀害的室友黄洋在医院去世。16分钟后,@复旦大学官微头像调至黑白,“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通报了这个消息,被转发16.5万次,评论6.5万条。

复旦投毒案波及1994年-1995年清华大学的朱令铊中毒案,网民和媒体纷纷跟进,但因为“证据灭失”无从追责,令人扼腕叹息。

今天,网民显得冷静了很多,从愤怒和悲哀中抬起头来,聚焦这样几个问题:

人文教育的缺失

据@新华社中国网事报道,林森浩在庭审中表示:跟黄洋没有严重冲突,这只是一个“愚人节整人的巧合”,想让他难受一下而已,以为只是一个病理过程,没想到会死,以前做实验时大部分老鼠都没死,只要熬过去就好,且越到后面越生龙活虎。

导致黄洋中毒的物质确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自称“科技观察者”的独立撰稿人钟晓雯在微博反驳林森浩:据推算,4克N-二甲基亚硝胺会让60公斤的人直接致死--52克足够毒死13个人。如此大的剂量、这么多漏洞、这么多不确定,林森浩依旧不计后果地做了。与其说“算错了”,不如说没有算,也从来没考虑过要算。

林森浩在看守所反思:“这段时间在读文学经典。由于理工科的书读得太多,思维太直,不懂得拐弯,做事不计后果,不会考虑别人感受。这是导致投毒主因。”由此,引出了一些专家对中小学和大学人文教育缺失的思考。作家毕淑敏说过:“爱好文学的人,比较不容易犯罪。”网友“洛之秋人文”认为:“文学最重要的审美教育,其实不是教给读者怜悯心和道德感,而是激发一种移情想象力,一种能够将他者与自我打通的能力,让自己在屠杀白鼠时想到的不仅仅是冷冰冰的。

这是微博上广为流传的一条帖子:“中国教育只有一种:成功教育。为了成功,给孩子技艺培训--从钢琴XX级到奥数到补习班。情感教育为零,规则教育为零,信仰教育为负。培养出来的全是丛林法则的原始人。仁慈、宽恕、规则、信义、互助对他们来说都是幌子,爱对他们来说就是性冲动和占有欲。

人民网网友“鬼子比”注意到一个细节:林森浩在听到宣判时,脸上冷漠的表情让人不寒而栗,“中国顶尖学府出这样的人是教育的悲哀,家庭的悲哀,抑或社会的悲哀”?老作家王蒙曾经提起电视片《9·18大案纪实》中,首犯刘农军听到死刑宣判的时候,不但没有任何恐惧、悔恨、求饶,反而无所谓地,甚至于可以说是轻蔑地冷冷一笑。王蒙警告说:“这是一股邪气,一股流氓亡命徒之气,嗜血之气,暴徒歹徒乱人乱己乱国之气,实在危险。”他呼吁从小做起,加强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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