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专项资金申报审核业务的招标公告

20.08.2015  00:52

   

  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江西省商务厅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第三方机构对2015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行公开统一招标,现将此业务的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名称

  2015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审核业务

  二、业务内容

  对照相关文件中的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独立审核,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贴息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且能够补正的,一次性提出补正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申报企业拟获资金的具体金额,并提出计算依据。

  审核经费按审核资金的3‰给予,最多不超过10万元预算。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2014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申请人近二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公平公正的展开审核工作,与申报企业无不正当往来。

  5.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6.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将不被接受;

  (1)财产依法被接管、冻结的;

  (2)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3)近二年因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记录,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7.不允许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

  8、不接受外省申请人参加。

  三、业务期限

  1.省商务厅于8月26日前接收全部企业申报材料。

  2.第三方机构于8月31日前接收全部申报材料。

  3.9月10日前提交初审结果。

  4.9月15日前根据企业补正材料,形成终审结果,提交审核情况报告。

  四、评标原则及程序

  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人员与申请人存在经济利益或亲属关系的予以回避。评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对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申请文件。

  2.按遴选办法对有效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3.根据报价、工作业绩、项目审核人员构成和承接国际服务外负和技术出口资金审核工作方案综合打分情况,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中选人。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时间为:江西省商务厅服贸处(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一路5号,江西省商务厅办公楼一楼105室,邮编:330046。),2015 年8月25日下午17:00以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申请文件一式四份。

  六、申请文件的开启地点及时间为:江西省商务厅第三会议室(省商务厅办公楼五楼),2015 年5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七、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 (见附件)

  联 系 人:吴 萍

  联系电话:0791-86246528

  传   真:0791-8624655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