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落户南昌最快3天办结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巧摄影报道:4月14日,南昌市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南昌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宣布外来人口落户南昌从此“零门槛”。
南昌公安41天已为4236名外地迁入人员换发了本地户口簿
根据《通知》要求,这次的户籍新政全面取消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彻底放宽了落户地址限制。
南昌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落户的未成年人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不能单独立户。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可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南昌市办理户籍业务代理委托书》,书面委托亲友代办。
据了解,自今年4月14日(不含14日)至5月25日,41天的时间里已有4236名外地人落户南昌,平均每天有103人迁入落户,较去年同期上升9.39%。
“办理落户的群众现在只要如实申报材料,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落户。”三家店派出所户籍民警季芳告诉记者,公安部门早已对户籍业务办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过去江西省内的群众办理落户需带齐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各类证件,到需落户派出所申办,审批通过后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再到需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需要在派出所之间往返多次。现在,落户派出所只需根据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经信息核验通过即可完成审批并“一站式”办理落户。而且,办理落户南昌手续时全部实行免费办理,如果要同时办理身份证换证,也只要花20元证件工本费即可办结。
记者了解到,目前因为买房等实际需要,申请落户的外来人员较多。而外来人员一般都是租房居住,没有自有房屋,需申请落户“社区集体户”。根据《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申请落户社区集体户的,必须提供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与派出所签订《约定书》,以便及时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相关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