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选择3至5个市县开展 “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试点

13.06.2014  10:21
  日前,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协调机制,选择3至5个人口较为密集、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试点。
  《意见》明确了江西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城镇产业体系日益完善,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化融合度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同城同待遇政策有效落实。
  《意见》要求逐步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障碍。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打破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努力实现异地升学就读。
  《意见》要求在严守耕地红线、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国家批准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界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和范围,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意见》明确大力实施百强中心镇建设、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重点加快120个中心镇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周转指标50%以上用于中心镇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
  《意见》要求制定江西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协调机制,选择3至5个人口较为密集、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试点;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污水、燃气、防洪排涝、污泥处置、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试点,大力推行共用管沟、综合管廊等地下管线建设方式;放开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渣土清运等作业市场,鼓励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管养维护工作。
  《意见》要求在全省选择2至3个市县和5个左右重点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重点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