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好少年拾金不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03.2015  19:06

  面对拾到的价值七万余元财物,大余县新城镇中学生赖长斌、刘吉力同学不为所动,用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践行了“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连日来,这两位同学拾金不昧的事迹在大余县城传为佳话。

  3月13日,星期五,天下着蒙蒙细雨。下午放学后,大余县新城镇中学初二学生赖长斌、刘吉力像往常一样结伴回家。当他们步行至新城加油站附近时,一位年轻女子骑摩托车迅速从他们身旁闪过,突然一粉红色皮包从那女子的摩托车上掉下来,因为车速较快,她并没有察觉。赖长斌和刘吉力大声呼喊并捡起皮包,沿街追赶摩托车数十米,可摩托车却消失在车流之中。赖长斌和刘吉力毫不犹豫又跑回原地等失主回来认领。傍晚六点左右,在苦等了近两个小时之后,被雨淋湿的赖长斌、刘吉力商量最终一起把皮包送到了新城镇派出所,交给民警处理。此时,失主高女士也正好在派出所报案做笔录,见有人送来皮包,欣喜若狂,经派出所民警核定确认后将皮包交还给了失主高女士。看到自己的财物失而复得,高女士庆幸不已。

  据新城派出所民警介绍,高女士皮包内有人民币1750元、港币20050元、价值7000多元的手镯一枚、4万多元的银行卡一张,总价值7万余元。

  “我们非常感谢这两位同学,他们年纪尚小,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很让我感动,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高女士当即表示要拿出部分现金给两位好心少年作为酬谢,但都被赖长斌、刘吉力婉言回绝了,“遇到这种事,谁都会去做的,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为了表示自己诚挚的谢意,失主高女士特意制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学校,并借学校升旗仪式,当众感谢赖长斌、刘吉力两位同学,赞扬他们拾金不昧的行为,称他们为“活雷锋”。

  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的内在要求。赖长斌和刘吉力同学用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其高尚的道德情操,体现了我县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德育工作目标,是我县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一枚硕果。大余县教育局获悉此事后,立即对新城镇中赖长斌和刘吉力同学作出表彰并发出倡议,号召全县教育系统向他们学习,积极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创建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