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大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彭水萍任新余市民政局局长

01.07.2014  13:58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6月30日通过,决定任命:

彭水萍为新余市民政局局长;

谢明军为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甘喜春为新余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锦廷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洪波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章晓勇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程振遗为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廖海根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勇学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丽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仲华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和才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梁萍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宋小文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长青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记者叶新阔)

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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