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10天查处校车交通违法105起
近年来,校车事故频发,每到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校车的安全问题就牵动着广大家长的心。近日,公安部交管局通过对全国公安交管信息资源库中的校车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全国有3416辆校车逾期未检验,涉及26个省(市)。25辆校车逾期未报废,113辆校车有3起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155个单位和个人所属的校车有3起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究竟我市校车现状如何?校车到底能不能给予孩子安全保障?我市校车有没有违规行驶?带着这些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我市已有“大鼻子”校车201辆
针对频发的校车事故,早在2013年初,江西省便出台了《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2014年9月1日起,我省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使用按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作的专用校车。
“现在的校车必须按照条例取得使用许可,而且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和学前教育幼儿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校车应当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并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还要配备随车照看人员。”交警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几年前,我市各小学、幼儿园的校车还都是一些普通的面包车,现如今,大部分已换成一种黄色外观的客车,专门负责接送孩子,该车因车头突起,而被市民形象地称为“大鼻子”校车。据了解,暨阳美佛儿幼儿园2012年引进我市第一辆“大鼻子”校车,截至目前,全市众多小学、幼儿园都将校车更换为“大鼻子”校车,一共有201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不仅校车本身需要达到严格标准,校车驾驶员的标准也非常严苛,其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而在接送学生时,应当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人数和规定的路线、停车站点进行接送,严禁超员。
“大鼻子”校车安全系数高
9月16日上午8时左右,正值上学高峰期,记者在市区各街道发现,一辆辆接送孩子的“大鼻子”校车在道路上平稳地行驶着,鲜艳的黄色外观格外显眼。一辆载满孩子的校车稳稳地停在了位于北新生态花园小区内的新纲幼儿园旁,记者近距离发现,该车最有特点的是车头,突出的车头上面,两根长长的钢筋支撑着两个广角镜,好似两只眼睛盯着前方。“车前方有四个镜子,除了正常的后视镜之外,还有两个补盲镜。”校车司机张师傅说,补盲镜使得车辆360度没有视线死角,驾驶更加安全。
随后记者登上校车,发现上车踏板较低,很适合幼儿上下车。每个座椅上都配有安全带,都是儿童专用座椅,专门根据儿童的身体设计,比一般车辆的座椅都要矮,而靠背则明显较高,小朋友系好安全带坐起来刚好合适。该车车身两侧和后部、内部都是金刚封闭环状结构。车身的玻璃是“下封闭、上推拉”式,封闭玻璃的高度超过小朋友站起来的高度,防止小朋友随意开窗,引发危险。“除了前门外,在车身另一侧还有‘后备门’。一旦发生突出意外,可紧急开启,方便孩子及时疏散。”张师傅告诉记者,他已经开了8年校车,这种“大鼻子”校车比以往的面包车安全性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以前孩子坐的是老旧的金杯面包车,冬天冷、夏天热,车轮胎都快磨平了,一到雨雪天就特别担心他的安全。现在改坐‘大鼻子’校车,我放心多了。”市民王女士刚把孩子送上校车,笑着对记者说。
10天查处校车交通违法105起
为加强校车隐患排查,杜绝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9月6日至9月15日,全国交警部门都在集中开展“打非治违”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我市交警部门在此期间也对市区内的校车数量、驾驶人资质、校车运行时间以及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清理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交通违法多未处理等问题,10天共查处校车交通违法105起,总量列全省第一,其中查处2辆未年检校车。
“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是校车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此次整治中很大一部分违章行为都来源于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廖志敏告诉记者,许多校车司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校车一旦随意更改线路、停靠站点,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也会造成管理上的真空,针对此类违规行为,交警部门将对驾驶员给予200元罚款,并记2分的处罚,而对校车没有配备随车照看人员的违规行为,将对学校处于500元罚款。
“校车作为交警部门重点管理的车辆,在管理上一直非常严格。”廖志敏告诉记者,我市交警部门一直以来对校车采用的是“户籍化”管理,每一辆校车以及校车驾驶员的详细信息都登记在册,每到车辆即将年检、驾驶员驾驶证即将年审的时候,交警部门便会通知对方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另外,交警部门也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逾期未报废的校车,交警部门一律扣留车辆,强制进行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