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前女友车载陌生男 男子心生嫉恨酿血案
26.05.2015 12:17
本文来源: 人民网
因撞见前女友徐某开车搭载陌生男子,1989年年底出生的河源市和平县一年轻仔林某竟心生嫉恨,上前与该陌生男子叶某发生口角后,一时冲动竟持刀追砍叶某,并致其重伤。昨日,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
2013年5月的一天晚上,林某看见其前女友徐某开车搭载一名陌生男子,因而心生嫉恨,于是驾车拦停徐某,随后与该陌生男子叶某发生口角,并拔走徐某的车钥匙。叶某打电话叫来朋友朱某等人开车追上林某,林某叫来其朋友巫某、彭某。双方相遇后,叶某即上前与林某理论并推搡林某,林某从其车尾厢拿出一把铁制砍刀,追砍叶某,砍伤其多个部位。后经鉴定,叶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林某被和平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赔偿费用总额确认为337711.92元,根据承担比例,判决林某应赔偿叶某经济损失270169.54元。(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雷江辉、刘霄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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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015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