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彭泽13岁女孩给法官写信:爸爸无视大伯侵犯我

04.12.2014  10:18

父母离婚年幼女儿支持母亲,原因竟是曾经遭受大伯侵犯。11月26日,彭泽县人民法院马当法庭审理了该起离婚案件。

原告黄娟娟与被告代勇于2000年结婚。婚后黄娟娟发现丈夫代勇性情暴躁,酗酒,因为一点小事就打骂她。正当她想结束这段本就没有感情的婚姻时,却发现自己怀孕了。无奈之下,黄娟娟只好忍气吞声,继续与代勇生活下去。

2007年,已经生育有一子一女的黄娟娟忍受不了与丈夫每日争吵打架的生活,决定外出工作。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几年。2011年春节,十岁的女儿多次拉着母亲,希望她不要走。最开始,黄娟娟以为女儿不舍得自己,便安慰女儿,谁知,女儿哭得愈加伤心,说自己很怕,黄娟娟这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拉着女儿问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被谁欺负了?女儿颤抖着稚嫩的声音,说出了真相:原来,是丈夫的那个“臭名远扬”的哥哥,也就是女儿的大伯,经常对女儿有肢体上的不规矩行为,不幸中的万幸是并没有被性侵。

据女儿哭诉,这一年来,她几乎天天生活在阴影与恐惧之中,每天都做噩梦。代勇闻言也是怒不可遏,和妻子一道冲到了大哥家。得知弟弟弟媳是来“讨伐”自己的,大哥称自己根本没有做过这样的禽兽行为,并威胁两人不要外传,说出去是丢家族的脸。黄娟娟气得发抖,反观丈夫代勇,却选择自欺欺人,警告妻子为了女儿不要说出去,以免家丑外扬。

在抱着女儿哭了一天之后,黄娟娟决定带着女儿和儿子离开家,来到自己工作的城市相依为命,再也没有回去与丈夫代勇共同的家。到了2014年,黄娟娟决定结束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起诉与丈夫代勇离婚。

法庭调查中,原告黄娟娟提交了一份女儿亲手书写的给法官的信,稚嫩的笔迹诉说着曾经被侵犯的遭遇,也诉说了妈妈这些年的不易,“妈妈现在一点也不幸福,爸爸也从来没有关心过我和弟弟,如果妈妈离婚,我和弟弟一定要跟着妈妈,不会跟着爸爸。

代勇看完以后也陷入了沉默,他悔悟道,如果当年自己对女儿多一点关心,如果自己当年没有那么懦弱,妻儿也不会选择离开自己。

在法庭调解阶段,被告代勇同意离婚,孩子随原告黄娟娟生活,自己每月支付抚养费。(魏文 记者赵岑雨)

来源: 九江新闻网—九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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