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头发遭强剪”落地的是师道尊严
唐山市丰润区市民陈女士向记者报料称,自己的二女儿王某晚自习期间被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强制将头发剪得七零八碎。事后,老师态度强硬校长拒绝采访,事情长期没有结果。日前,记者从丰润区教育局证实,事发其辖区内的唐山市第六十二中学,已责令学校进行调查,并要求涉事教师作书面检查。(12月9日西陆网)
“勤教、苦学、严管、守纪”是涉事中学的对师生提出的共同的要求,如今看起来“严管”这条要求格外刺眼。“女生头发遭强剪”是贵校教师严守校规还是对“严管”的偏执?答案显然是后者。“严管”不能与“强管”划等号。“严管”也要讲究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要严之有道。即使学生没有守纪,也不能强行地剪掉头发,不能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失去理智地进行教育。学生与教师之间本应互相尊重、相互平等,没有谁应该凌驾于谁之上。以强硬的手段维护尊严,只不过是恼羞成怒,难以服众罢了。
要严之有道,更要言之有道。教师是三尺讲台上的传道授业解惑者,自己的一言一行当为示范、表率,传道之人怎能忘记守道?由着自己的性子说:“是没把你家孩子脑袋剪掉吗”、“把孩子当人看才管,你以为谁爱管咋的”这些出口伤人的话,实在是让人哪还有半分的敬重,不招来谩骂已属万幸。作为为人师表的人,竟然对自己的鲁莽行径,不知悔改,还自认理所应当、出言不逊,实在是令人汗颜。这样的老师不是“严师”而是“强盗”。她早已把师道尊严忘得一干二净,把“唯我独尊”无限放大,真是“任性”极了。
如果说一个教师的错误,自己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但是作为教师管理单位的学校、教育局,对涉事教师查处不力、犯了“拖延症”谁来管?对此事进行调查既是校方的权力也是职责,校方应该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正面发声。而不是推推搡搡地说上几句无关痛痒的“管得太严”、“希望理解”话,就能息事宁人的。如果学校都不能重视此类事件,偏袒教师,恐怕涉世者只能是有恃无恐,今日“强剪”,明日又要强出什么事来。依笔者看,如果说教师是以杀一儆百的心态来“强剪女生之发”,不如学校也抱着这种心态来彻底给这位教师治治病。而不是助其威风找学生录什么口供,帮其掩盖事实。学校这样做难道都没想过学生、家长的心情吗?难道都不知道“纸包不住火”?如果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能早动手,何至于让媒体舆论来追问?
古者云:“过而不知,是不智也;知而不能改,是不勇也。”希望通过此事涉世教师能够好好涨涨“智”,管理单位也能够多多攒攒“勇”。“智”、“勇”双全才能积到“人品”,换回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