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 看变化 委厅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结果公告(五)
27.01.2014 17:13
本文来源: 教育网
2.推进市属高校上划省管。“对达到一定标准的设区市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逐步上划省管”已列入《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前,经过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区市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划归省管的实施意见》已经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保厅的名义联合下发,符合实施意见中规定条件的设区市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上划条件的高校可以按要求进行书面申报,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将组成工作推进组对提出了书面申报的高校进行审核论证。目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已经申报上划省管,近期我厅将牵头进行审核论证。
3.支持地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我省支持各设区市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不断健全以设区市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鼓励各地办好高等职业教育。为支持新余新能源产业发展,2013年,省政府批准在“江西太阳能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设置“江西新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支持学校做大新能源学科,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2013年,省政府批准在“赣南教育学院”的基础上设置“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赣南苏区培养更多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师。 意见建议 重视并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尤其要打破各县区的地方保护主义,制订科学规划,真正让初中毕业面临辍学的孩子得到再教育、再培训。 办理情况: (一)组织开展全省中职学校摸底工作。8月,印发了《关于报送达标中职学校建设规划基本情况的紧急通知(赣教职成函〔2013〕64号),要求各地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为依据,对辖区内所有中职学校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同时要求各地指导未达标学校提出达标和调整整合意见。建议以省政府文转发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目前正在协调中。 (二)整合现有资源,调整布局结构。要求各地按照“一县一校”的原则整合调整中职学校布局,对办学条件差、产权情况复杂的学校,以撤销为主;对办学规模小、特色不鲜明的学校,以合并为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通过撤销、合并、划转、重组等方式,全省撤销中职学校28所,停办10所,合并7所。 (三)强化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9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达标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10月,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近期即将下文,会同省财政安排1.54亿元,对已达标的44所中职学校每年给与350万元的建设经费,重点支持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达标中职学校建设情况纳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利用督政的有力手段,督促县(市、区)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强力推进达标中职学校建设。会昌县今年已申报达标学校认定,省教育厅已组织人员到会昌县进行了相关材料审核工作。
(五)引导职业院校结合学校自身优势,科学进行专业设置,优化专业布局和类型结构,做大骨干专业,做强品牌专业,突出特色专业。11月,会同有关方面印发《关于支持中职学校精品专业建设的通知》,对获得省级、市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三等奖的学校和专业给予财政专项支持。
(六)力争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难题。成立了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9月5日,省政府副省长朱虹主持召开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了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研究了我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明确,要在原有联席会议基础上完善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副省长朱虹担任主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厅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编办、省国资委、省扶贫办和省中小企业局等15个部门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组织动员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举办职业教育。会议要求,当前要重点研究解决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三个突出问题。一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存在的“散、小、差”问题,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办学水平高、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二是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能力。三是加强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意见建议 分步推进实施责任保险全省统收统保工作。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稳定处在调研的基础上,于12月25日正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教育系统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赣教发[2013]19号)。意见规定:校方责任保险采取省级统一管理,实行“统一保险责任、统一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保险金额、统一投保操作、统一的报案理赔”五统一管理机制;意见要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不断提高保费财政拨付覆盖范围,确保规定的保费额度,逐步推进校方责任保险保费支付全省统收统付,力争2014年在全省高校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实现校方责任保险全覆盖;2016年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校方责任保险全覆盖。 意见建议 南昌航空大学被省政府确定为2016-2020年博士学位立项建设预测单位。建议省委、省政府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申请,将该校提前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并进行中期检查。大学附属中小学承担了大量社会基础教育义务,但又不属于地方基础教育体系,希望得到地方政府基础教育体系的支持。 办理情况: 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已于今年7月到教育部表达此愿望,但国家表示一段时期内不会启动此项工作,2013年9月4日,省教育厅已在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上强调应转变发展思路,调整我省学位结构,该校应走专业学位博士学位发展的路子,争取在专业博士学位上有所突破。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就省属高校自办中小学经费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和分析,2013年9月,已致函省财政厅,请求省财政厅从明年开始安排专项经费,对省属单位自办中小学进行专项资助。我厅还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协调,争取这一政策早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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