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辞职”办婚宴村主任受处分 收礼金37800元
原标题:陕西“辞职”办婚宴村主任受处分 收礼金37800元
“哪怕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漕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风光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华商报11月19日、20日连续报道了此事)。
20日,华商报记者从莲花街办获悉,村主任马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要求,被免去村党支部委员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支书杜某,因工作失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婚宴办42桌花6万多元 收礼金37800元
“我们在婚礼前也反复给他做思想工作,没想到他还是执意大操大办儿子婚礼。”20日下午,莲花街办党委书记徐拥军说,因违反党纪,19日街办纪委启动立案程序,对马某违规为儿子办婚宴一事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10月21日,马某曾到莲花街办纪委报批为儿子操办婚宴50桌。街办予以拒绝,要求其压缩宴请规模,严控宴请规格和档次。10月28日,马某向办事处党委递交《辞职报告》。11月4日,莲花街办召开党委会议,决定让马某停止村委会主任工作,并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处理。村委会工作暂由村党支部书记杜某代为主持。会后,办、村领导又反复做马某的思想工作,要求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操办其子的婚礼。
经纪委调查核实,11月17日,马某在本村院场为儿子举办婚宴42桌并设置礼柜,收取礼金37800元,花费6万多元。其中,儿媳娘家亲朋23桌,男方亲朋19桌。婚宴用烟酒分别为硬壳中华香烟和泸州老窖酒。
村支部、街办党委接连开会通报、研究马某违纪问题
莲花街办纪委书记章永红说,《华商报》对此事报道后,街办主要领导多次约谈马某,对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办事处纪委和城固县纪委成立调查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20日上午9点,我们街办和街办纪委主要领导就赶赴杜家漕村召开村党员大会,对马某违纪问题进行通报、研究。”章永红说。在会上,马某说自己就一个儿子,20多年来,家里盖房子、儿子出生、老人去世等都没有请过客。“现在条件好了,想弥补一下对家人的亏欠。”马某说,自己现在村上供职,人缘关系广,家族成员多,经常参加村里的红白喜事,牵头帮忙自己还随份子。这一次儿子结婚,主动来帮忙的乡亲好友比较多,加之儿媳娘家亲戚多,所以酒席规模就大了。
马某也进行了深刻反省,认为自己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党纪党规,愿意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
村支书也被党内警告
20日下午5时30分,莲花街办党委组织召开会议。街办党委认为,马某身为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要求,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城固县委、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规定,免去马某村党支部委员,并给予马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杜某身为共产党员、杜家漕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教育、监督不够,且在马某发生错误行为过程中制止不力,还批准马某占用村内公共场地搭棚办宴,工作失职,没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杜家漕村党员大会讨论,并报莲花街道办事处党委会议批准,给予杜某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杜家漕村村委会正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履行马某辞职的相关程序。
华商报记者从城固县委了解到,此事发生后,城固县明确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党纪条规,在群众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城固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马某的处理彰显了严肃纪律,从严治党的决心。
专家释疑
是党员就不能有例外
20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汉中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李明智。就马某辞职为儿子大肆操办婚礼一事,李明智说,今年10月18日中央政治局颁布了《党纪处分条例》,《条例》针对的是所有党员,任何人都不能置身度外。虽然马某辞去村干部的职务,但他还是党员,按照《条例》规定,不能例外。
李明智表示,基层党员、村干部和群众朝夕相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示范作用。作为一名党员,不惜辞去村主任的职务,坚持要办一场规模较大的婚宴,平心而论,马某的做法,显示出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虽然这是个个例,但是希望其他的党员干部都能够以此为戒,“遵守党纪,维护党的规矩,遵守党的条例,是每个党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