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安局党委专题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9.08.2016  23:34

 

8月22日,吉安市公安局召开局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吉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党内问责的重要党内法规,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进一步深化,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联系实际逐条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张强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纪律的高度树立担当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做到看懂学通,带头贯彻执行《问责条例》。贯彻执行《问责条例》,要从各级领导班子做起,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学在前,用在前,切实按照“认清从严新常态、盯住队伍不出事、担起治警两责任”的思路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要用定力认清从严新常态,确保政治上的清醒、行动上的坚守,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要用“三心”盯住队伍不出事,用“慈不掌兵的铁心、防微杜渐的细心、如履薄冰的小心”来盯紧看牢;要用硬功担起治警两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有硬碰硬的高度自觉,坚决顶起自己该顶的那片天,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促进党风、政风、警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

陈寿庆、肖云、戴光明、黄焘、周健平、史秋开、刘峰、姜斌、高国荣等局领导出席会议,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