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名“塌方式腐败”县委书记忏悔启示
在安徽萧县、泗县及太和县三地,县委书记贪腐引发的“多米诺效应”涉及当地干部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成为“塌方式腐败”的重灾区。
记者日前采访当地纪委、司法等部门获取了三地落马县委书记的腐败忏悔自述发现,用人腐败和官商勾结成为权力滥用的两大风险点,问题“一把手”权力失范带来的官场逆淘汰和社会生态恶化往往加速“塌方式腐败”的发生。从这些落马县委书记的反思中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腐败行为受到法律惩处,但他们引发的反腐追问并未结束。如何防止类似县委书记引发的“塌方式腐败”将是当前和今后反腐及基层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用人腐败、官商勾结成县委书记两大腐败高发区
萧县、泗县及太和县地处皖北,在其所属的安徽宿州市和阜阳市,曾广受关注的王怀忠、王昭耀及“白宫书记”张治安等落马官员都曾有过任职经历。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先后因贪腐落马,其中毋保良、晏金星贪腐案分别涉及当地各级干部达百人,可谓“塌方式腐败”的典型。
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发现:批发“官帽子”、与“老板”权钱交易是问题县委书记主要贪腐表现。
毋保良在2009年担任县委书记期间,正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乡镇党委政府换届的前期准备和酝酿阶段,许多干部给他送钱送物。据他自述,这些人主要是县直机关负责人和乡镇负责人。“县直机关负责人给我送钱,有的是想进班子,有的是想调到更有实权的单位,也有的是副职想转正。乡镇负责人送钱送物有的是想进班子,有的想调县直机关权力较大的单位任一把手,也有的是想由乡镇长提任书记或副职转正。”“我推荐了一些给我送钱的干部,提拨了一些给我送钱的干部,满足了一些给我送钱干部回县直机关的要求。”对于送钱的人,“只要感觉和自己亲近,用起来得心应手,就推荐使用。”
和毋保良一样,晏金星也大肆利用县委书记的用人权搞“官帽批发”。在泗县历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10年时间,晏金星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手中有了权力,各种诱惑就纷至沓来。他们看中我手中的权力,有的拉关系,有的逢迎拍马,有的送钱送物。凡此种种,不外乎干部谋求职务升迁、得到工作支持;企业为了谋取更大利益。”
毋保良、晏金星案发后,萧县、泗县两地许多乡镇和县直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多有涉案,萧县先后有80多名干部免职,起诉书中向其送礼人员多达300余人;泗县也查出涉及干部近百人。
结官商同盟、收钱为“老板”办事则是县委书记滥权的又一领域。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就是权为房地产商用的典型。军人出身的他曾在国土局长岗位任职,并因建立“四项阳光制度”被评为“国土卫士”、“勤廉兼优干部”。但他最终先廉后贪,调任太和县委书记后,因与情人有了私生子,为孩子“捞钱”驱使他走上贪腐不归路。据法院审理查明,在2007年至2012年担任太和县委书记、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刘家坤和情人赵某,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征地拆迁、房屋预售等方面谋取好处,收受6名行贿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929万余元。而这6名行贿人无一例外全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企业经营的“老板”。
一位落马县委书记说,逢年过节,下属上门;去地方调研,地方奉上红包“意思意思”;还有许多主动上门攀附结交的“老板”,这些都是捞钱的机会。“想到这些商人都是用我们手中的权力富起来的,感觉自己很寒酸,也被人讥笑。最终走上不归路。”
“潜规则”驱逐“明规则”,“干的不如送的”。作为一个地方官员的垂范和地方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县委书记一旦贪腐其对规则和地方生态的破坏性难以估量。
毋保良曾向纪检部门坦言,县委书记对干部的使用拥有实际意见的决定权,收受人家的钱物,必然会对送钱送物的干部提拔重用给予照顾,这给当地干部思想上带来混乱。在当地一度出现怪现象,许多干部处理和解决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政策规定和法律要求,而是想到给谁送钱,送多少钱才能“拿下”,才能解决问题,导致出现许多违反政策规定的人和事。
在泗县、太和两地,“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很快重用”成了那时干部提拔的生动写照。毋保良、晏金星说,这种“潜规则”盛行导致一些正派干部工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这些干部不想给我送钱,也无钱可送,看到一些送钱的干部都一一得到提拨重用了,感到仕途没希望,在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
“不少人用公款向我行贿得到提拔后,就要收回‘成本’,甚至产生‘利润’,用手中的权力换取金钱。还有一些问题干部在给我送钱后,获得了我的保护,带‘病’在岗。”毋保良自述道。在萧县、泗县、太和等地,县委书记带头破坏规则,大肆收受钱财,使得当地官场送礼成风。每逢春节和中秋节,许多乡镇的负责人和县直机关负责人都会以汇报工作名义到县委书记办公室送钱,节前送不掉节后送,在办公室送不掉就送到家里,一次送不掉就反复送,直到送掉为止,有的干部送一次退一次,反反复复达五六次之多。
“有时发现有的干部在节日期间没有给我送礼,思想上还会有想法,是不是这个干部对我有意见,是不是在哪方面得罪他了,直到这个干部在节日过后补上礼金之后,我才算放心下来。”毋保良这样描述道。
带坏社会风气,恶化社会生态。“一个人带坏一座城”是县委书记腐败的扩散。萧县、泗县、太和一度都是安徽社会秩序混乱和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这些地方,一些群众也在干部腐败风气的影响下,不靠诚实劳动致富,而是钻政策空子,靠钱权交易换取更多财富,有的甚至和一些干部勾结起来,向政府发难,骗取政府资金。 (小标题)“权力集中不受监督是最大的腐败。”
县委书记曾被称为“芝麻官”,而从上述三位县委书记腐败轨迹来看,“芝麻官”却往往存在大腐败。对于走上贪腐之路的原因,三位落马县委书记有着惊人的一致看法,除了自身要求不严外,权力集中缺乏监督,廉政教育、信念教育失效也是重要原因。
“县委书记权力大到什么程度?只要我一张口,下面没有常委敢说话的。”一位落马县委书记说,县委书记如果工作上做出一定成绩,得到上级肯定,最容易摆不正位置,出现“一言堂”。“我在县委书记位置上几乎感受不到约束。上级过问很少,能管但具体也管不了;同级也根本管不了。”
上述落马县委书记反思时说,“县委书记要抓全面,而不是抓全部。”实际上,县委书记只要想管,什么都能管,都不需要找名目。比如干预房地产市场,本来常委各有分工,县委书记不分管房地产、土地,但只要搞个联席会议制度,就可以一把手亲自抓、直接插手。因此,明确县委书记的权力清单,划定权力边界,是量化管理县委书记权力的重要手段。
廉政教育、信念教育不入心也是三位县委书记反思的重点。不少落马县委书记在担任领导岗位的十多年时间,始终没有停止过贪腐,这期间也多次学习过反腐倡廉的文件,多次参加反腐倡廉的会议,甚至自己也曾主持过相关会议,但往往只是应付“官差”,做做样子而已。
“廉政教育像集体打鼓,往往一阵风刮过就没了。”刘家坤说,很多廉政的典型也不符合时代特点,不可信也不可学,需要多多发掘有时代特点的典型人物。
此外,刘家坤、毋保良等人还提到县委书记任职时限也是影响腐败的重要因素。事实上,除刘家坤外,毋保良、晏金星的贪腐之路是从他们任县委书记之前就已经开始,而且持续十余年时间,不仅没有被查处,而且一路高升,腐败愈演愈烈。“从干部任职上,一把手不能在同一地方、单位任职太长。”刘家坤认为,县委书记任职三年左右时间,往往一把手权力就稳固了,也是其开始个人膨胀的阶段,最容易出问题。因此,未来要避免县委书记腐败,必须要强制性交流一把手,建立制度约束机制,避免“一言堂”和监督失灵现象。(王正忠 杨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