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扎实推进“河长制”试点工作
近日,安福县召开洲湖水县级“河长”会议,进一步部署开展各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洲湖水“河长制”试点工作。县委常委、洲湖水县级“河长”卢秋如主持会议,县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等23个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洲湖水流经的7个乡(镇)的乡(镇)长、分管领导、乡河长办负责人等75人参加了会议,可谓是阵容齐整,各路人马整装待发,向河库管理、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急行军,致力于把洲湖水打造一条清河的“安福样板”。
据悉,今年是该县实施“河长制”的第一年,在5月召开的县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上,县委、县政府选取洲湖水作为县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试点河流,河流流经的7个乡(镇)作为试点乡(镇),要求结合洲湖水区域性和流域性的特点,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积极开展“自选动作”,试出特色、试出成效,以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为明年该县全面实施“河长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构建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河库管理长效机制,打好持久战。
“大爷您好啊,我们是来宣传河库管理的,现在啊,县里把洲湖水这条河作为试点,县里领导来负责管,如果您发现有人乱倒垃圾入河、违规挨着河建房、养殖户把污水直接排到水库里、河里去等污染水环境、侵占河道等问题都可以打宣传单上的投诉电话,县里政府网上也有投诉的平台”该县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洲湖镇下乡宣传的时候介绍到。
截止目前,该县已构建了县、乡(镇)、村的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河库管护责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该县内的7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分别由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环保、农口的县领导担任县级“河长”,其他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设立“乡河长”、“村河长”,明确河流所经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考虑乡(镇)换届等因素,已经及时作出更新调整,落实了全县河流的“乡河长”、“村河长”以及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并及时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以及该县7条主要河流 “县河长”、“乡河长”以及试点河流洲湖水的49个行政村的“村河长”以及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名单和县河长制办公室投诉平台及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投诉邮箱等。
抓住“水库养殖”这个大头,巩固提升河库水质。
洲湖水县级“河长”卢秋如在部署“河长制”试点工作时强调,“要抓住工作要害,加强河库污染治理,特别是水库养殖问题,切实改善不达标河库的水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悉,该县共有小(2)型以上水库105座,试点河流洲湖水流经的7个乡(镇)所涉及的不达标水质水库就有10余座,主要污染源就是水库养殖。
现阶段,各相关部门、试点乡(镇)正在逐座制定上报不达标水库的治理方案,下一步该县将开展现场办公,组织各责任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查清水质超标原因,进一步加强承包合同清理,加大退养力度,禁止施用化肥,饲料,实行人放天养。对排放污染水体的养猪场将采取有效措施,该取缔的要取缔,该搬迁的要搬迁,从根本上遏制污染水体的源头。同时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未达标水库实施限期整改,巩固已达标水库水质成果,保证水库水质不反弹。
强化“三动”落实责任,抓好“三大类九大项”专项整治行动。
除了抓好水库水质治理,该县还积极组织开展“三大类九大项”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治污、治脏、治乱为主的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二是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专项整治;三是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
以“牵头单位主动、协调单位联动、巩固成果互动”全面落实治理责任。 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问题调研,制定行之有效方案,组织开展好所负责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单位要积极与牵头单位联系,加强沟通,发挥好团队协作的优良传统,形成合力,配合实施好整治行动;而对于治理成果的巩固要进行互动。各责任单位要进行问题整治的跟踪跟进,进行“回头看”,各有关乡(镇)要对专项整治后的保持维护进行实时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或县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巩固整治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