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委原书记邝光华的“双面人生”
08.09.2015 09:33
本文来源: 人民网
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安远县委原书记邝光华案终审判决,邝光华因犯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39.3613万元、美元2252.5元(其中70万元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邝光华是如何从一个县委书记沦为阶下囚的?邝光华落马又有着怎样的警示?近日,记者通过深入采访,揭开邝光华鲜为人知的“双面人生”。
邝光华简历
1961年12月出生于江西寻乌县,1981年参加工作,曾从事过教师职业,后调入国家机关,逐步走上领导岗位,先后担任过会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安远县委书记。
邝光华案进程
●2013年12月23日,邝光华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2014年1月6日被逮捕。
●2014年10月9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邝光华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邝光华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六十万元。
●2015年9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邝光华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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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201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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