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全面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03.02.2015  12:51
          日前,随着莲花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落幕,标志着萍乡市全面完成了所辖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与国家和我省的预定完成时间相比,萍乡市提前5年完成了任务,成为我省仅次于南昌市、景德镇市之后的第三个全面完成三类城市评估任务的设区市。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全面贯彻实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和《江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依法抓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基本措施。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更是一项庞杂的基础性的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在省语委的直接领导下,萍乡市在2008年就启动了三类城市评估工作。先后对所辖各县(区)先期调研,深入了解县(区)语言文字工作现状,分析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难题,摸清情况,掌握底数。在此基础上,萍乡市统筹规划、分步推进,下发了有关文件,明确了评估的总体要求、工作步骤和操作方法。为确保评估质量,提出了一年完成一县(区)评估任务的分步计划。  


专家组成员正在认真检查材料

          至此,萍乡市语委如期全面完成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在推进过程中,萍乡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语委、市教育局抓早抓实,相关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严格要求,高效规范。评估工作真正做到了宣传动员有深度,制度建设有力度,培训测试有广度。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把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萍乡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实现了普通话达到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达到基本规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