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官楼两空”应是超标楼追责的标配

28.11.2015  09:20
原标题:“官楼两空”应是超标楼追责的标配

  11月23日,湖北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问题整改报告披露,针对“黄冈市地税局超过市发改委批复8978.83万元建设纳税服务综合楼”问题,省地税局强力整改严肃问责,将黄冈市地税局新建办公楼、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场整体移交市政府统筹处置;责成黄冈市地税局向当地财政上交账面结存资金1.45亿元;对黄冈市地税局两任局长姚涛、方明免职并移交当地纪委立案调查。(新闻详见11月25日《长江商报)

  近年来,超标楼在某些地方成为一道刺眼的风景。国家三令五申,依然挡不住少数大手大脚官员的烧钱冲动,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权力约束、规划管理及工程监管太软,而事后的追责处理却又过于轻飘飘慢腾腾。如果早把铁打的规矩立起,像此次问责“黄冈市地税局超标楼”那样,让责任单位及责任官员彻底“官楼两空”,人所诟病的超标楼现象早该销声匿迹了。

  民生是用来敬畏的,制度是用来执行的,权力必须在敬畏民生、严守制度中找到合适而准确的位置,精准而有效地发挥管理和服务作用。在过去相当长时间,一些地方官员习惯于带着“模糊学”运行权力,热衷于以“弹性方式”执行制度。于小单位小团体有利有益的马上执行,毫不含糊;对本单位本部门无收益、没好处的,则变着法子求突破、搞变通,将制度禁令和纪律措施棚架在半空;更有少数官员为追求表面化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甚至为了借大拆大建权力寻租中饱私囊,不惜挪用民生资金堆砌豪华官衙,为地方留下巨大的财政窟窿。

  俗话说,钉就是钉,铆就是铆。规划和审批必须具有制度的刚性,不容有丝毫的弹性空间和变通机会。对于包括政府机关办公楼、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来说,其规划审批面积及用途、性质决不能随意改变,多盖一平方米、多花一分钱钢崩就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核准核批,决不允许存在瞒天过海、暗渡陈仓、声东击西、欺上瞒下的现象,更不能把政府工程当成切割民生利益的“唐僧肉”和腐败分子的“提款机”。对于超标楼的追责,必须依照“官楼两空”模式,将违规楼予以充公或拍卖,对违规违纪官员就地免职并移送纪检乃至司法机关处理。

  丢人丢官丢权丢楼,“四丢”之下,看谁还有胆量再搞超标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