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5子女推诿赡养老人 老父怒上法庭讨说法

29.11.2013  23:41

  中新网宜兴11月29日电 (孙权)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9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案件,八旬高龄的周老汉因不满子女相互推诿不愿照顾自己,担心自己余生无法安度晚年,便将其5名子女诉上法庭,要求得到应有的照料。

  据了解,现年89岁高龄的周老汉原配妻子于1988年病逝,现有三女二子,均已成家立业。周老汉为了年老有伴,于2000年再婚,2005年妻子吴某因周老汉年事已高且无劳保为由离开,此后再无联系,周老汉遂一直独自生活。

  2012年周老汉中风后失去自理能力,实在需要儿女照料。但其5个子女总是相互推诿。2013年4月,周老汉的其中4个子女在村委会调解下初步达成轮流赡养的协议,由于大儿子未到场且其余4个子女均以生病、家中有孩子需要照顾为由相互推诿,周老汉便自愿要求到敬老院度过晚年,但是周老汉无力支付敬老院的费用,只得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平均分担其每月赡养费及医疗费。

  同时,周老汉还请求法院判令自己的5个个子女每周一次轮流到敬老院探望自己。在案件审理中,法官通过多次调解,对当事人细心劝导,以亲情化解双方矛盾,法官的一句“终究血浓于水,父子之间无隔夜仇”使双方触动颇深。

  调解中,周老汉的5个子女对父亲的选择均表示尊重,但仍希望父亲能够选择由他们分别照顾。周老汉则明确,为了不麻烦子女且能够安稳度过晚年、无后顾之忧,自己愿意选择去敬老院,但希望子女能支付养老费用。

  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由于周老汉选定的敬老院尚未正式开放,所以其5个子女中的老大主动承担父亲入养老院之前的饮食起居,其他4个子女则每人每月支付250元赡养费,于每月1日交至法庭。

  据悉,敬老院开张后,周老汉就将前往敬老院养老,实际产生的费用由其5个子女平均分担,于每月1日将费用交付至法庭。此外,周老汉的医疗费也按实际发生数额由5个子女平均分担。按照协议,周老汉进入敬老院后,五个子女按照年龄大小每六天轮流探望其一次。(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