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严把“五关”规范矿业开发秩序
01.07.2014 17:4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今年以来,宜春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通过严把矿山年检、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矿业权清理整顿、矿业权纠纷调处、钨矿开采指标总量控制“五道关口”,确保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规范有序,促进了全市矿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严把矿山年检关。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4号)要求,组织对审批发证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相关规费的缴交等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依法进行了整改。通过矿山年检,处理非法采矿16起,罚没款9.03万元,没收矿石20万吨,追缴补偿费2.4万元。
严把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关。 全面完成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工作,修编方案分为34个重要矿种(不含煤矿)及非34个重要矿种两个大类,系统地清查与整理了全市1093个已设矿业权(探矿权136个,采矿权957个)的基本情况,分析了矿业权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设置的矿权进行了描述,修编后矿业权设置总量为1410个。
严把矿业权清理整顿关。 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矿业权清理整顿活动,共清查出5起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法进行处理并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秩序。
严把矿业权纠纷调处关。 先后3次深入存在矿业权纠纷的县市,对矿业权纠纷进行实地调查,组织矿业权人、当地县局召开协调会,对杨家湾瓷石普查探矿权、宜丰县白水洞-奉新县杨梅岭铌钽普查探矿权等6宗矿业权重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解,并最终妥善解决纠纷问题。
严把钨矿开采指标总量控制关。 认真督促全市4个钨矿做好产存销月报表,协助相关县局做好钨矿季报直报和煤铁季报工作,保障我市钨矿的有序开发和持续利用。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1.07.2014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