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出台加快旅游业发展升级的决定

15.01.2014  17:45

  元月8日,该市出台《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升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吹响了宜春建设旅游强市的号角。力争到2017年,全市接游总量超过50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500亿元。通过4年时间,使该市旅游经济总量、旅游市场规模、旅游综合实力等指标进入全省前列。


  《决定》指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像抓工业化、城镇化那样抓旅游业,全力打造“月亮之都、禅宗圣地、温泉之乡”旅游品牌,将宜春打造成以“”温泉为核心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养生休闲度假目的地。


  《决定》要求,宜春旅游业发展要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强化旅游规划引领、加快景区创建和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创意旅游、融合培育多元业态、完善旅游交通网络、改善旅游配套功能、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创建国家智慧旅游城市、规范旅游市场监管、加快人才培养。《决定》对全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要求进一步加强旅游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土地利用政策、加大财政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