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国总社关于开展2014年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社工作要求,宜春市社结合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本系统实际,在各县社自荐的基础上,好中选优,推荐了高安市供销社、靖安县高湖供销社、奉新县春晓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个先进单位申报总社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宜春市社将以此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系统加大“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创建培育力度,指导基层组织不断强化功能,积极承接政府转移的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多方面的相关职能任务,以进一步推进我市供销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