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

05.09.2014  18:41

人民网南昌9月5日电 (记者秦海峰)日前,江西宜春市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袁州区卫生局职工施钧、靖安县南山采育林场场长曹建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樟树市博物馆馆长李昆,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邹浔、高安市筠阳街办敬老院院长朱亻毛苟,工作时间参与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高安市蓝坊镇中心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吴仁平,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直属分局局长罗刚毅,公款报销国内旅游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高县翰堂镇有源村石溪组组长晏发根,公款大吃大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高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兼农医局局长陈凤翔,以中餐补助为名义滥发钱物,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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