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抽查4836家企业公示信息 失信企业将实行市场禁入

10.01.2015  02:23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罗捷报道:自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国许多企业的信息已通过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8日上午,江西省启动首次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首批抽查的4836户企业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按照1%的比例抽取产生。

  据了解,此次抽查结果将在一个月后公示并通报相关部门,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现场:随机摇号选出4836家企业

  8日上午,在省工商局摇号现场,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公证处两位公证员对操作电脑进行了抽查,保障了摇号的公平、公正、公开。随后,工商工作人员上机进行抽查操作,在不到20分钟的随即摇号抽检后,名单抽取完毕,共选出4836户企业。省工商局外资监督局局长涂世宁称:“为了公平公正起见,所有被抽查的企业名单都不对外公布,包括我们内部各分局之间互相也不知道对方要抽查哪家公司。

  记者了解到,全省行政区域内截至2014年12月31日登记的企业共计411791户,但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2013年度报告仅6万户左右,其中主动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不到1万户。

  据了解,首批通过摇号选出的4836户企业,将由工作人员抽查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抽查时间截至今年1月31日。

  公布:下月公布结果,失信企业将被处理

  “我们会在下月公布抽查结果。”涂世宁表示,此次抽查结果还将通报相关部门,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据了解,对检查中企业属“正常”或“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将通过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其他应当公示信息”的,将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如果责令期限到了,企业还不公示信息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如果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