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从事家庭服务业企业 最高可获400万元贷款

27.12.2013  00:53

  今视网12月26日南昌讯(记者 李星)为了推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26日,江西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另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业的企业,给予最高限额不超过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从事家庭服务业企业最高可贷款400万元

  《通知》规定,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条件,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个体创业者给予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或组织起来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条件的,给予最高限额不超过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聘任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获补贴

  据了解,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支持。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交纳部分及其他社会保险费);对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市、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重点项目可优先申报专项资金

  该《通知》还指出,我省将在安排服务业重大项目时对家庭服务业给予倾斜,支持家庭服务业示范服务中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行业标准化体系等项目的建设。同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业重点企业申报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业重点项目申报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