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报323条违法广告 “富硒灵芝宝”等被点名

08.07.2014  14:34

  北京市食药监局昨天通报,监测北京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32种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现严重违法违规广告323条,涉及产品99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富硒灵芝宝”等3个典型违法广告被点名。“富硒灵芝宝”批准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辅助抑制肿瘤”,但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宣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宣传,含有绝对化用语。

  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必要时可到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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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