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最新调整通知

21.01.2016  21:14

  1月19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8月印发了《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明确从2016年起,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据了解,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和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两种,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韩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俄语等。对上述科目内容,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熟悉、掌握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显示,考试形式分笔试与现场考试两种,科目一、二、三、四为笔试,科目五为现场考试。笔试科目实行机考,各地使用国家旅游局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现场考试以室内模拟考试方式进行,由省级考试单位根据标准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考试。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中科目一、科目二所占比率各50%;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中科目四所占比率不少于50%。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分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科目五考试采用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中文类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25分钟。各省各考区中文考生“景点讲解”考察范围不少于8个,外语类考生“景点讲解”考察范围不少于3个。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中文类现场考试分为五大项:语言和礼貌仪态占20%,景点讲解占50%,导游服务规范占10%,应变能力占10%,综合知识占10%。外语类现场考试分为六大项:语言和礼貌仪态占30%,景点讲解占30%,导游服务规范占10%,应变能力占5%,综合知识占5%,口译占20%。


  据悉,这是导游资格考试自2001年下放由各省组织实施以来,再次被国家旅游局“收回”的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