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中26万刮刮奖须向商家交税?小心诈骗!

16.12.2013  23:43

  今视网12月16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网购商家附赠了一张刮刮奖券,刮中二等奖后要求兑现26万元支票,对方却要我先交3600元个人所得税。”16日,郭先生向今视网记者反映,江西聚财实业有限公司在商品中附赠“回馈客户公益抽奖”刮刮卡,但事后却发现商家提供的支票信息是虚假的。

   质疑:网购中奖领取奖金须向商家交税?

  郭先生告诉今视网记者,今年12月初,他在江西聚财实业有限公司网站购买了4000多元婴儿用品。12月9日,他收到商家发来的货,同时还有附赠的一张“回馈客户公益抽奖”刮刮卡。“刮开涂层显示4颗星标,对照兑奖说明竟然是二等奖,奖金26万元。”欣喜之下,郭先生立即拨通了商家的兑奖热线。

  “对方要我提供身份证和奖券复印件,称核对中奖信息后就会兑现奖金。”郭先生说,12月11日,商家致电告知他中奖信息属实,26万元的支票已经通过银行转账。

  “但对方说中奖要交税,领取支票必须先支付3600元个人所得税。”出于谨慎,郭先生挂断电话后向相关银行求证支票是否属实,对方表示经查询无此支票信息。郭先生说,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他,领取支票并不需要交税,其很可能是遇到诈骗分子。

   调查:要求当面兑奖遭挂电话

  12月16日,记者根据郭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上江西聚财实业有限公司。记者佯称收到了奖券并刮出了4颗星标的二等奖。对方听后要求记者仔细阅读奖券的反面,并称上面注明要求中奖者提供身份证和奖券复印件。

  然而,当记者表示要当面兑奖时,对方当即挂断电话。接着,记者再次拨打对方电话,但尝试多次均提示处于关机状态。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查询该家公司,但未获得任何相关信息。

  对于上述兑奖公司的真实性,目前尚有待质疑,但郭先生表示,他已向公安部门反映此事。

   律师:有奖销售奖金不得超过5000元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帅发强律师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如果上述兑奖公司真实合法存在,其通过附赠奖券的形式回馈客户,实质就是一种有奖销售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奖金额度。如超过奖金5000元,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帅律师还表示,《合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家与客户之间发生交易行为,视为双方已缔结合同,不论奖金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限额度,若商家承诺了奖金金额,就必须履行兑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