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色地勘局纪委首“五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1.03.2015  19: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依纪依规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根据《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2015年,省有色地勘局纪委结合单位实际,首创“五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与局党委、行政签署了“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局主要领导与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处室部委负责人与处室副职;局主要领导与局属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五级”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责任书从学习贯彻省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依纪依规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落实分管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任务的落实;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等规定,管好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和支持局纪委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局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为局纪委监察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便利)条件等七个方面对责任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依据和程序。

3月9日在全局年度工作会上,局党委书记邝颂华同志向基层单位党委书记颁发了局主要领导与局属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书。局机关四级责任书已于工作会前签订完毕,局属各单位五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

(省有色地勘局 刘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