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警扣陕西法院车续:法院五领导前往协调
华商报山西原平讯(特派记者王培民)山西原平市交警强行扣留陕西华阴市法院执行查封、扣押的31辆涉案工程车一事,经华商报独家报道后,昨日仍是网络和各家媒体争论及报道的热点。昨日下午,渭南市中院领导、华阴市委领导和法院有关负责人一行5人抵达原平市,与当地相关单位交涉处理涉案车辆被交警强扣一事。
华阴法院低调公布涉案车辆被扣结果
昨日凌晨,华阴市法院在官网上公布了法院赴山西执行涉案车辆的经过,说明了法院执行的合法性,也对原平交警扣车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说起为何在事发后13天才公开回应事件经过时,华阴法院副院长蔚冰武说,起初总想通过协商低调处理此事,但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法院只好客观地低调陈述事件经过,希望社会各界了解事件的真相。“我们公布的事件经过客观真实,有相关法律条款和依据,也希望社会各界监督我们的执法过程。”蔚冰武说。
昨日下午,渭南市中院副院长周稷、华阴市委副书记李新功以及华阴县法院院长童建军等一行5人抵达山西原平市,与山西忻州市中院及原平市相关单位领导进行交涉,研究处理涉案车辆遭遇交警扣留一事。
据知情人透露,华阴法院方面在交涉中提出的主要主张有:原平交警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可;要求原平交警放行被扣涉案车辆并护送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同时,要求对原平方面相关责任人追责。
好好协商,这样交警与法院的执法对撞就不会发生
北京京徽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明认为,任何执法都得用技巧和智慧来执行,明知这是法院在依据法律裁定执行涉案车辆的移动,原平交警却依据《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以无牌无照为由强行扣押,这是教条地用法律条款机械地“死磕硬抬”,这不是解决问题的行为,是在斗气。
张明说,法律始终是滞后于现实的,法条之间的衔接也有些不十分完善的地方,正常情况下交警遇见法院执行这么多的车辆上路,拦截盘查正常。法院出具法律裁定和相关证件后应予放行,即便是法院的一些手续还不完善,交警应当协助法院完善手续,主动提供安保护送,而不是简单地一扣了之。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孟利峰认为,办理移动手续是车辆所有人的事,法院是在执行生效法律裁定来扣押涉案车辆,这些涉案的工程车并非上路营运的正常车辆,不应当适用《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条款。
“如何使这些被依法扣押车辆安全移动,应当是交警与法院的共同目的,执意扣押且放掉轮胎的气,交警难免有点故意刁难之嫌,也容易让人产生其他联想,好好协商,这样交警与法院的执法对撞就不会发生。”孟利峰说。
截至昨晚11时发稿,华阴与原平方面就如何处理这起扣车事件,仍在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