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为9岁病童圆警察梦 公安局长称没用财政资金

22.01.2014  20:00

江西省新余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文辉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的专访。 于雪摄

原题:“警察为病童圆梦”幕后

——江西省新余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文辉专访

随着一场江西省新余市委宣传部、新余市公安局共同策划、市民志愿者共同参与的为病童邹骏億圆“警察梦”大型公益活动画上句号,许多质疑也伴随着赞扬纷至而来

2014年1月11日一大早,一场特别的公益活动在江西省新余市开始了。

这场公益活动的“主角”是一名只有9岁的男童邹骏億。6岁那年,小骏億被确诊患有“肌肉营养不良症”。现在,这个孩子无法正常行走,只能爬行。不过,即便如此,患病的小骏億仍然坚持学习。

小骏億的乐观向上,还并不是这场公益活动的真正特别之处。值得注意的是,这场公益活动由江西省新余市委宣传部、新余市公安局共同策划,市民志愿者共同参与。

为了圆小骏億的“警察梦”,1月11日一大早,新余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来到小骏億家接他出发,然后来到新余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营房。

在这里,迎接小骏億的是新余市公安局局长黄文辉,他亲自为小骏億送上专门定制的“特警警服”,并宣布小骏億“入警”。

和特警队员们一起用完简单的早餐后,小骏億参观了特警支队营房,特警队员为其演示了轻装防暴队型、重装防暴队型和擒敌拳3种队列方阵,还拿出各式真枪械,让小骏億把玩了个遍。

接着,小骏億还被带到一处路口,在交警的指导下指挥交通。

在小骏億来到110指挥中心时,忽然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新余胜利路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公安局领导当即安排特警“配合小骏億前往处置”。

此时,圆梦计划即将进展至最高潮。

当日11点左右,坐在轮椅上身穿“警服”的小骏億和特警一起抵达“劫持人质案件事发现场”。

特警迅速包围了“劫匪”,向“劫匪”喊话展开心理攻势。几分钟后,“劫匪”要求警方提供矿泉水,随行特警暗示小骏億利用送水的机会接近“劫匪”。趁“劫匪”接水之际,特警一个漂亮的猛摔将其制服,“人质”安全获救。现场顿时响起一阵欢呼声。

背景音乐《爱的奉献》响起后,随着幕布被揭开,一块写有“骏億,你是一名好警察”的广告牌呈现在小骏億眼前。接着,新余市市长丛文景,新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文辉向小骏億颁发了写有“见义勇为‘小警察’”的奖励牌匾。

这场特别的公益活动结束后,引发了人们的热议。其中,既有为“冬日里的温暖”叫好者,也不乏质疑“炒作”、“浪费公共资源”等声音。还有一些人,将此活动视为去年美国旧金山警察、市长等为白血病患儿圆“蝙蝠侠梦”活动的中国版。

1月17日,法治周末记者专访了该活动的决策者、参与者——新余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文辉,听其讲述这场特别公益活动的幕后故事与深意。

适当参考了“美国版”圆梦

法治周末:你为什么同意举办“帮助小骏億圆梦”的活动?

黄文辉:最初,新余市政府的微博平台“新余发布”,发布了“小骏億在学校里、坐在轮椅上曾多次表示想当警察”的信息。立刻,公安机关就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信息。

这个患病的小孩子表达了他最童真的愿望,他想做警察,在他的眼里,警察就是“抓坏人”。“抓坏人”就是维持好社会治安。作为当地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他的这个愿望让我很受感动和激励。另一方面,我们觉得,帮助小骏億圆这个梦,也是我们警察的责任和义务。

法治周末:去年11月份,美国旧金山全城帮助白血病男孩圆“蝙蝠侠梦”。你是否听说过这条新闻,对此有怎样的感受和思考?

黄文辉:直到新余市宣传部门以及公安的宣传部门跟我报告,打算为小骏億策划这个活动,我才听说了旧金山的这个事情。

我觉得这个事情很好,这是一场帮助男孩圆“蝙蝠侠梦”的公益活动,体现了(对孩子的)关心,传播了爱。我觉得我们可以借鉴这个做法,搞全城志愿者招募,参与这个活动。我们也在公安机关内部进行志愿者招募,并非通过行政机关的指派,而是要大家志愿参加。我考虑到,“”在全世界是相通的,是不受国界、制度约束的,我们完全可以做。所以,后来我积极地支持了这项活动。

(这次)活动的组织以及“劫匪”情节的安排,也一定程度上参照了“旧金山蝙蝠男孩”的情节。如果没有借鉴旧金山的圆梦故事,我们依旧会帮助小骏億圆梦。不过,也许不会有“劫匪”情节,可能只带小骏億到警局参观、给他穿上警服等。

一些人对警察职能有误解

法治周末:这次活动落幕后,引发了很大的反响,其中也有一些争议。你认为,此次圆梦活动背后体现了怎样的警察队伍的理念?

黄文辉:社区警务这方面是这些年公安机关全力加强的。比如,从2012年开始,包括社区和村委在内,新余市共有169个社区,每个社区至少有一位民警。我们的社区民警对于小骏億的情况也早有了解。

社区警务是我们做好公安工作的基础,从公安部到省公安厅,到我们地方,都在推行这项工作。

说到警察职能,最常见的理解就是“除暴安良”。除暴的意思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安良包含着宣传、教育的意思以及服务群众。

这是许多年来,我们警察的理念。但是,在一些人心目中,警察就(只)是打击坏人。实际上,警察把群众服务好了,群众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社会治安“群帮群治”了,犯罪就减少了。

比如,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青少年教育好了,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就小了,这个社会就平安了。

法治周末:在一些网友评论中,有人质疑此次活动可能存在“公权力使用不当”的问题。你怎么看?

黄文辉:这是一次公益活动,也是警察服务群众的活动,不存在公权力(使用不当)的问题。

比如,下雪天警察去扫马路。这是警察的职责么?这是清洁工的职责。警察之所以去扫,是因为警察有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理念。

有些人会错误地认为,警察除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其他的行为就是“公权力私用”,就不应该去做。但是,事实上,警察做了很多服务群众的事情。每年公安部都会开展警察“爱民月”活动,就是给老百姓做好事,而做好事是很难规范的。所谓的做好事,就是老百姓有所求,你就有所想、有所思、有行为去帮助(他们)。

法治周末:还有一些人对小骏億的身份提出疑问,认为这个幸运的孩子可能有“不一般的背景”。

黄文辉:小骏億的妈妈是位服务员,爸爸是位大货车司机,是很普通的家庭,不存在身份(背景)问题。

警察工作不耽误

法治周末:能否介绍这次活动的经费来源?小骏億在活动中获赠了一套“警服”,这是一套怎样的“警服”?

黄文辉:活动并没有占用财政资金。当然,开车去“劫持人质现场”等是要烧些汽油的;小骏億在食堂吃的饭,小“警服”的制作肯定都有些花费。

警服”的赠与是为了让小骏億过一把“警察瘾”。因为从一个孩子的角度考虑,有一套想象中的“警服”就好了。我们赠与的“警服”是一套参照真正的警服,特制的量身定做的“特警警服”,但并不是真正的警服,这套“警服”没有警衔、警号。

小骏億参加活动时穿的那套“警服”,没有警衔,帽子上有个象征性的警徽。我们考虑到,也不能做得一点都不像。

法治周末:还有人质疑,这次活动占用的警力,可能会对维护治安造成不利影响。你怎么看?

黄文辉:这次公益活动主要由志愿者参加。新余市公安局警力共1500余人,这次动用的主要是交警、110和特警3个警种,共约50名警力。这些警察都是自主报名的志愿者。活动进行的时间是在双休日,参加活动的警察也都是不值班的警察。

执行这个活动,并不存在治安隐患。比如,交警执勤的仍照常执勤。老百姓拨打110,并没有受影响,照样接、出警。

法治周末:在这个活动的策划过程中,您对哪个细节印象最为深刻,其中有什么故事和冲突?

黄文辉:印象最深刻的,也是大家讨论最多的,就是解救人质问题。大家讨论的重点在于,第一,解救人质要动用很多资源;第二,需要借鉴旧金山蝙蝠男孩的故事;第三,一个身体残疾的小孩子怎么去解救人质,倘若搞得太夸张,会给人造成作秀、表演的感觉。这里容易引起误会,但也恰好能凸情节和故事的冲突。

我们考虑到,第一,警察解救人质涉及到警察的职能;第二,要有情境性;第三,在解救人质的过程中,存在着演变;第四,设计的情节要好。

比如,在这个活动中,给劫匪喝水,小骏億扮演特警也尝一尝这个水,并且负责把水递过去,他还说“没有毒”。犯罪嫌疑人觉得没毒,就伸手去接,一伸手,就被一个特警突然袭击,制服了。

这个情节,在正常的解救人质过程中,也可以用的上。如此一来,这个故事就即有意义又有看头了,老百姓都自发地围观。

另外,解救人质的过程中,大部分都是志愿者,其中一个扮演劫匪的特警是志愿者,“被劫”的也是志愿者。

法治周末:面对这样的活动,在同意活动进行之初和活动的策划中,你作为当地公安局局长是否有所顾虑?

黄文辉:顾虑主要有3个,一是,这毕竟是个小孩子,身体又不太方便,怕给他增加负担;第二,毕竟他只有9岁,担心他的配合不够,梦想的实现,需要他自己的配合;第三,担心可能会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活。

除此之外,也怕别人以为警察不务正业,作秀。不过,后来觉得没关系,因为只是在我们市里做一做。没有想到传播范围会这么广,会有这么大的社会影响。

上级单位的反馈“非常好

法治周末:现在活动结束了,你如何评价活动的实际效果?

黄文辉:达到活动的预期效果了,我们对于社会的“回声”也很满意。

第一,小骏億非常高兴,足足过了一把“当警察”的瘾。玩了枪、指挥了交通、在110接出警、解救了人质、穿了“警服”。

第二,通过宣传部门、媒体的力量,传播了社会的正能量,这是一种爱心的传递。

并且我们没有预料到,这种对一个小骏億的关爱,通过媒体的传播,感染了更多像小骏億一样的人,让他们都感受到了正能量。

第三,全国各地都有很多人来关心小骏億,这是我们之前没有预料到的。有人捐款,也有人提供治病的建议,还有更多的人对他有了关心、帮助,给他提供支持和指导。

帮助群众做好事有两种,一种是物质上帮助群众,一种是精神上关心群众。

这次,不仅是帮助小骏億,而且是帮助小骏億的家庭。他的爸爸妈妈也因此感觉到世界的温暖,社会的温暖。他爸爸妈妈表示,捐来的钱,我们只要治好小骏億的病,多余的全部返还社会。

小骏億在活动后也表示,他长大了要当警察,关心更多的人,帮助更多的人。这是他对警察的理解。(所有这次活动造成影响)都形成良性循环。

法治周末:据你所知,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对此此活动什么态度?新余市公安局的上级单位又是如何看待这次活动的?

黄文辉:其实,公安机关都在做着和这件事相似的服务群众的事情。他们(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很多做的比我们还好,只是方法不一样。我们这次只不过是找到了一个切入点,在方式方法上有点创意而已。

上级单位的反馈也都非常好,(江西)省厅对此很支持,公安部领导对此也有批示。公安舆情网上对这个活动也有积极评价。

开展公益活动暂无“标准

法治周末:你如何看待公安机关参与公益活动?

黄文辉:公安机关做过很多的公益活动。公安机关做好事,是我们中国公安的优良传统。只要是服务群众的活动,都是公益活动。

服务人民有传统的方法,也有新的方法。参加公益活动就是一种新的方法。过去,参加公益活动的,主要是社会人士、社会单位组织。其实,政府部门也是可以适当地参与其中的,可以更加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政府部门更加有血有肉。

本来,警察就和人民一样,就是跟人民在一起的。在实际中,我们也是这么做的。但是,新闻报道中的一些特权案例掩盖了这些,很多人以为“民警就是特权”。

我认为,人与人之间应当平等。工作上,我是领导者、决策者,其他时候,我就是普通人。大家在一起就是朋友,我从不把自己当局长看待。

这次活动发动了整个社会,招募了很多志愿者,目的还是服务群众。如果不是服务群众,这事我们(公安机关)也不用管了。如果我们不管,小骏億的“警察梦”可能很难(做得)这么圆,可能会有缺陷。

法治周末:你如何看待这次活动从发起到进行的过程中,自己作为主要决策者所发挥的作用?

黄文辉:这是一次集体的参与,是集体的智慧。我个人只是参与者,我的参与也主要是在决策过程中。

法治周末:未来,新余警察是否有计划继续开展类似活动?如果有无可能建立相关的制度,以规范在何种情况下开展活动?

黄文辉:这次主要是通过这个活动鼓励更多的类似的人自强,坚强地学习、生活和工作。这个活动体现的是公安机关怎样为百姓做好事,力所能及地去帮助群众。

当然,我们必须做好本职工作,不能影响主业,因为公安机关毕竟不是公益家、慈善家,不是社会单位。例如这次,我们就是利用双休日做这些事情。

未来,我们还会把活动继续开展下去,一方面,我们会继续关心小骏億;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是永无止境的,要积极参加更多的公益活动,拉近和群众的距离。

未来开展类似的活动没有“标准”。公安机关服务群众,为民服务,是永无止境的,是表现在方方面面的。只是服务的内容不同,方式不同,但是服务群众的要求、出发点都是一样的。

(法治周末记者汲东野 实习生郭君怡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