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家解读江西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强化源头污染控制

12.11.2013  11:24

  专家名片

  江西省环保厅副厅长罗来发

  内容提要: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与资源的矛盾日渐突出,环境保护的压力不断加大,为让群众呼吸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全省环保部门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战略目标,以环评审批、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清洁生产、废水深度治理及循环利用、废气脱硫脱硝为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整治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力促江西的山更青,水更绿,人居环境更美好。

  工业企业是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源头。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就抓住了环境治理的重点。

  近年来,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防治企业污染物排放,保护江西的青山绿水,保护群众的环境权益?11月11日,环保专家、省环保厅副厅长罗来发接受记者专访,通过专家的视角来回应公众的关切。

  强化源头污染控制,严格环境准入

  记者:良好的生态是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生命线。环保部门在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做到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守住这条生命线?

  罗来发:近几年来,我省以强化污染源控制为重点,严格把好各类开发区和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关,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对能耗高、污染大、财税贡献低,既不符合环保要求、也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和效益提高的项目坚决不批。

  同时,规定在柘林湖、仙女湖、城市内湖以多年平均丰水期水位淹没线为界线、水库以正常蓄水位淹没线为界线,向陆地延伸3公里范围内,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1-3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行业项目和排放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五河干流两侧,以河岸为界线,向陆地延伸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五河支流以河岸为界线,向陆地延伸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

  突出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

  记者:火电、钢铁、水泥企业脱硫脱硝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空气质量的好坏,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这些行业的污染减排?

  罗来发:为推进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污染减排项目,今年将安排5000万元,对按期完成减排项目建设任务,以及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并形成新增减排效益的工业企业实施“以奖代补”奖励。环保部门加强了环境监管,每周对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对已建成投运的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要求整改到位且不能稳定正常运行的,将暂停项目所在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上市环保核查、出具环境守法证明等各类环保手续办理工作,上报环保部挂牌督办。对水泥脱硝效率稳定控制没有达到70%以上的、钢铁烧结机脱硫效率稳定控制没有达到75%以上的、脱硫脱硝投运率没有稳定控制在100%的企业进行处罚。并对580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加强日常及不定期监测,定期审核在线监测数据,并通报有关结果。

  同时,以造纸、印染、化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饮料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石油加工、炼焦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加大水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此外,我省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和推广清洁能源,截至9月底,今年已关停89户企业的落后产能生产线;已完成50家涉重金属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护群众环境安全

  记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的需求越来越高、愿望越来越强烈。在推进企业污染防治的过程中,怎样保护群众环境权益?

  罗来发:环保部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为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我省连续多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组织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涉重企业11家,停产整顿企业25家,责令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7家。查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对违法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责令限期改正的75家,停产整治的32家,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12家,实施经济处罚189万余元。开展环鄱阳湖综合整治,对“五河”干流和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重点行业废水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对沿江、沿河、沿湖医药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在专项整治期间,沿湖各级环保部门共排查3237家企业,重点检查了207家废水排放企业,其中,限期整改34家,停产整治2家,取缔关闭1家,确保了鄱阳湖水质安全。

  罗来发说,由于措施得力,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为81.4%,其中河流达标率为81.7%、湖库达标率为80.0%,设区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区市交界断面点次达标率均为100%;除南昌市以外,其他10个设区城市1至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南昌市执行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截至11月4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9天,优良率为64.6%,在全国74个执行新标准的城市中位于中上水平。

  本报记者张玉珍

 

来源: 大江网-江西日报
编辑: 胡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