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审计局六举措严把审计质量关

28.03.2014  17:41

  为了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水平,牢固树立审计质量就是审计生命线的思想,瑞昌市审计局从审计质量入手,不断规范审计行为,在审计质量控制的六个环节上下功夫、求实效,力争打造一批精品审计项目。

      1、把牢思想关,树立项目精品意识。树立“跳出审计看审计、站在高度看审计、换个角度看审计”意识,引导和激发审计人员多角度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精品项目的理念和方法。各科室结合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在每年11月底前向局机关提交“1-2个”精品项目作为向九江市审计局申报优秀审计项目的参评项目,力促突显审计亮点。

  2、把牢制度关,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在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政风行风行为规范》、《实施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审计复核实施办法》、《廉洁审计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为切实强化审计过程控制、公务行为控制和廉政风险控制提供了规范而具体的操作指南,有效防范了审计风险。

  3、把牢程序关,重点防控关键环节。在审计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范操作,重点把握人员配置、审前调查、方案编制、现场管理、报告撰写、资料归档等六个关键环节。通过层层把关,努力做到过程严密、证据充分、结果准确。  

  4、把牢报告关,规范审计文书档案。严格按照审计署8号令的要求,所有审计项目材料经审计组长、分管领导审核、业务总复核签署意见后,统一出具规范的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基本做到了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引用法律法规适当、处理处罚恰当。

  5、把牢回访关,着力防范审计风险。通过与审计人员签订承诺书、责任书等形式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前移监督关口,注重预警防范。在下发《审计通知书》时,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反馈函》、公开廉政举报电话等,对审计人员审计实施过程中的廉政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审计人员依法从审、廉洁从审。

     6、把牢考核关,严格兑现奖惩标准。 全面推行审计质量和廉政纪律“一票否决制”。对审计中出现质量问题和违反廉政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人员,在严格追究责任的同时,一律取消当年科室和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对获得优秀审计(调查)项目、优秀审计能手、业务标兵、信息宣传先进个人,按照局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和审计成果奖励办法严格兑现,努力营造“比、学、赶、拼”的良好氛围。(瑞昌市审计局 张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