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出台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6.08.2015  08:56

     为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把农村建设成为“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根据全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近日,赣州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赣州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赣州市各地围绕“今年全面铺开、三年通过验收、五年完善巩固”的总体要求,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民环境卫生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方案明确,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巩固“五边二点一区”(路边、河边、塘边、圩镇边、村庄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设点、和谐秀美乡村建设点,乡村旅游景区)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全面启动所有村庄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完成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建设乡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等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2017年底前,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省检查验收。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移民搬迁、示范镇、中心村建设等工作,着力抓好水、电、路、房、网络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示范样板;2019年底前,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达到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平。
  目前,全市正在开展以“三清理、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掀起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热潮。“三清理”,即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清理存量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污泥。“三整治”,即废弃旧房整治,对无任何利用价值的破败旧房、栏厕、残垣断壁等进行统一彻底拆除;民居庭院整治,对民居房前屋后的柴火、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进行统一归置,对能保留历史原貌的农房进行统一修缮;农村“八乱”整治,切实整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挂乱贴等现象,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赣南日报 记者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