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纪委召开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
13.05.2015 18:27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5月11日下午,景德镇市纪委召开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黄赛荣出席会议并讲话,景德镇市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汇报本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的情况。
黄赛荣指出,4月3日全市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以后,各成员单位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分工,认真部署有关工作,出台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移送线索、案件,通报有关情况,在查办大案、要案过程加强协作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黄赛荣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角度出发,牢固树立起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从严治党意识和协调配合意识,深入推进查办案件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熟练把握中办发〔2015〕10号文件和《景德镇市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规定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做到各负其责,推动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规范、高效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相互要加强联系、沟通,在人财物等方面通力协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联席会议每月要按时召开,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要加强工作的保密性,各成员单位对相互通报的情况和移送的线索、案件应严格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外传。要进一步清查历史案件,公、检、法等部门要对历年来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其他涉法、涉诉情况进行整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要对本地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异地涉法、涉诉的情况进行收集,及时移送相关责任单位作出处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景德镇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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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015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