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荣获全省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一等奖

29.09.2014  11:25

9月24日,在省政府召开全省森林防火、林地流转暨松材虫病防控、湿地候鸟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九江市人民政府荣获全省2013—2014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一等奖。

      一年来,该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森林防火“责任、预防、扑救”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一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该市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市县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包片挂点,市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划分责任区,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场的层层责任制,做到层层下达《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森林防火责任合同》或《森林防火承若书》,解决森林防火“最后1公里”责任问题,切实将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加强预防体系建设。该市始终贯彻“森林防火、教育先行”的理念,以每年10月份和次年3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16个成员单位,市林业局组织12个督导组分片负责督导全市12个县市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县市区也组织了由党委、政府“两办”督查室、纪检监察、新闻媒介组成的联合督查组督查森林防火情况,严格执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原则,全面落实“五个禁止”。该市在重点林区建立了林火远程监测点63个,在全市重要区域、火灾易发地段新建生物防火林带和防火阻隔带,有效地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三是加强扑救体系建设。该市组建了12支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450人)和179支乡镇半专业扑火队(5370人),以及每个行政村配有一支应急队,他们在防火重点期始终坚守在本职岗位上,一旦发生火灾,做到重兵快速出击,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