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参与供电公司计量考核

28.11.2013  10:24
  加强计量管理   保障设备安全     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质监局于2013年11月18日至29日对江西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市级供电公司进行计量授权复查考核。     南昌市质监局受省质监局委托参与对本辖区南昌供电公司的现场考核工作。据了解,此次考核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规定进行,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规范要求,被考核项目应采取设备比对或人员比对的形式做现场试验,现场试验有关证书和记录作为考核材料,同时要求被考核单位在现场考核前的原有计量标准、计量检定员证都应在有效期内;凡是新安装及轮换的电能表、经强制检定合格后均应按要求粘贴省质监局统一制作的封签。被考核单位如未能按要求做到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不予通过。(尚小兰 记者 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