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深化医改2014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从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动社会办医、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深入推进医改基础性工作等六个方面,对2014年下半年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
《工作安排》明确,今年将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同时,在新余市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改革工作,拓展深化3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还要求,2014年我省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工作安排》提出,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对在我省已经入围,符合药品限价和配送管理规定,允许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议定成交,实行网上交易;在推动社会办医方面,编制《江西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方面,对农村符合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降低50%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对城镇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对象适度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在统筹推进相关改革方面,依托省、市医院建设若干慢病防治中心,健全慢病防治网络,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
此外,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工作安排》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共提出制订《编制江西省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等22项政策文件,明确了负责部门和时间进度表,并研究制定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对试点地区和医院的监测、评估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