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组织学习《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03.03.2015 13:54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县农机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农业部、财政部年初印发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对《意见》中的亮点尤其是与往年不同之处进行了学习讨论。
一是补贴重点。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要根据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选择部分关键环节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二是结转资金规定处理。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江西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参照《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133号)执行。
四是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五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
六是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农机干部解读认识政策的综合能力,为泰和县全年农机购置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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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5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