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南昌市2014年工业节能工作指导意见》
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
我市近日出台《南昌市2014年工业节能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节能降耗是实现市委、市政府实施“三年强攻计划”的重要抓手,2014年工业节能目标为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2%,全市37户重点耗能企业节约能源68000吨标准煤。
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的国家限额标准
我市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管理,尤其是继续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突出抓好钢铁、电力、化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组织实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同时,继续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的国家限额标准,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
严格控制“两高一剩”新上项目
《意见》指出,科学确定全市工业能耗增速或增量控制目标,并形成能源消费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指标体系。同时,完善新上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与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挂钩的审查制度,严格控制“两高一剩”新上项目,从源头控制高耗能行业无序增长。
实施工业节能示范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还将实施2014年节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加大窑炉(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以及以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主要特征的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建设。同时,实施国家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应用,形成稳定的节能技术能力。
节能治污从产品开发开始
《意见》规定,今年全市推进清洁生产工业园区示范试点工作,按照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科技进步要求。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产品生态设计,将节能治污从消费终端前移至产品的开发阶段,使产品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少用或不用有毒有害物质,推动制造方式向节约、绿色和环保方面转变。另外,推进园区物质集成利用系统、水资源集成系统、能源供给集成系统、共享信息集成系统、配套设施集成系统和技术研发集成系统的建设。
(记者 万晓霞)